乡村环境治理的基本要求与途径——以武汉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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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胜洪,杨瑜娴.乡村环境治理的基本要求与途径——以武汉市为例[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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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胜洪 杨瑜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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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学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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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武汉市社科基金资助项目“‘两型’社会建设视野下的乡村环境治理”(1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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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村环境治理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实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乡村环境治理必须遵循"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以清洁生产、村庄宜居、生态和谐为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着力点,以推进新型城乡一体化为核心目标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积极发展农村生态经济,推进小城镇及中心村建设,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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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农村建设 乡村环境治理 “两型”社会 |
Basic Requirement for and Approaches to Rural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Taking Wuhan as an Exam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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