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品、自制半成品期初期末差额物耗调整方法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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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根胜,李娜.在制品、自制半成品期初期末差额物耗调整方法刍议[J].中国统计,19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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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根胜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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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家庄水泵厂
(高根胜),石家庄公汽公司(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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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净产值时,保证物耗价值与现价工业总产值在核算时期上和包括范围上完全一致,既是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具体核算中的关键点和难点.现行统计制度规定:生产周期不长、差额较小的企业,计算工业总产值时一般不计算在制品、自制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的价值.对少数差额较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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