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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保障房地方法规施行
摘    要:获得保障房后并非“一旦拥有.天长地久”。日前.全国第一部社会保障性住房地方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从规划到建设、从申请到分配、从使用到退出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条例》根据过去的实践对“退出”机制做了详细规定:已取得保障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的,应主动申报并退出保障住房.退出的保障房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收或回购:承租保障房的.如果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也应主动申报,接受再次审核。

关 键 词:地方法规  保障性  管理条例  《条例》  合同约定  发生变化  住房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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