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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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波.法律的“门槛”[J].社会观察(上海),2006(8):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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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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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本无“门槛”——作为具有普遍效力的社会行为规范,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公民据此顺利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达到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顺利运行。但在现实中,当一个普通公民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却要遇到一些难以逾越的“门槛”。这些“门槛”的存在,给中国的法治进步造成极大的阻碍,认识并消除这些不合理的“门槛”,是法治建设的必经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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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途径 社会行为规范 普通公民 法治建设 合法权益 国家 权利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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