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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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莹.试论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保障机制[J].现代妇女,2014(11):15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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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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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西安,7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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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务员是我国公职人员中的特殊群体。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管理者,相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公务员无疑处于强势地位;但是另一方面,在行政机关内部,相对于行政组织来说,公务员却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其权利很容易被所在单位以国家名义加以侵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今天,更多的是偏重于对行政相对人的保障,而对公务员权利保障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我国公务员权利保障机制的缺陷主要有申诉控告主体的不合理、申诉审理程序的简单化和非公开化、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适用范围的狭窄和司法救济范围的狭窄等。如何有效地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及提供相应的保障,本文提出了以下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申诉控告制度、实行司法最终保障、确立正当程序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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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务员 权利 权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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