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局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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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宇兵,王非.试论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局限性[J].山东社会科学,2005(5):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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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宇兵 王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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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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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表现出一系列的局限性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缺乏良好的“信托”基础;独立董事信息、能力和精力的局限性;独立董事的消极独立性。实际上,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独立董事制度只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种制衡机制,其作用的发挥受制于企业内外环境。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没有解决,信用水平、管理水平、道德水平、媒体开放程度和监督约束机制等还不是很成熟和完善的情况下,希望依靠独立董事制度彻底防范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不太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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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局限性 |
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5]05-0068-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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