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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接续犯
引用本文:吴振兴.试论接续犯[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5).
作者姓名:吴振兴
摘    要:接续犯乃犯罪形态之一,是指行为人在时间、场所非常接近的条件下,以性质相同的数个举动完成一个犯罪行为。其形似数行为,实际是数举动一行为;虽有一定数罪特征,但仍为实质的一罪。它具有犯罪行为的合成性、数个举动的密接性、举动性质的同一性和侵害权益的一致性等四大特征。它与徐行犯、继续犯和连续犯等罪数形态虽有相似之处,易于混淆,但又着明显的区别界限,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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