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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个性解放:社会和谐进步的标志
引用本文:朱丽.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个性解放:社会和谐进步的标志[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5,42(2):5-7.
作者姓名:朱丽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0000
摘    要: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是个性发展,而个性发展的基础是个性自由。个性自由必须以人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解放为条件。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需要人的个性解放,这是人适应社会发展、走向进步与成功的保障,也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在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今天,我们尤其要关注和强调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个性解放。“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而自由和和谐发展”思想的科学继承与发展。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就是要坚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和谐统一的科学发展观。

关 键 词:人的发展  个性解放  社会和谐与进步
文章编号:1007-4937(2005)02-0005-03
修稿时间:2004年10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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