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影响及其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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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松.城镇化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影响及其应对[J].江西社会科学,2020(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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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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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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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镇化的发展极大地影响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带来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主体、权能内容、行使方式、实现目的等多方面的变化。为因应这一变化,应当在现阶段实行集体成员不因其进城落户而丧失集体成员资格和进城落户集体成员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政策,但从最终实现进城落户集体成员的城镇化考虑,也应适时建立市民化集体成员资格的强制退出机制;应当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农民集体成员权行使机制及其委托代理机制;应当正确处理土地三项改革中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应当在农民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中将管理权能的行使转向经营管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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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镇化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成员资格 集体成员 |
The Impact of Urbanization on Farmers' Collective Land Ownership System and Countermeasu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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