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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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军,宋俭.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J].江西社会科学,2006(7):156-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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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军 宋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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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南昌,330077 2.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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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虽然与人民代表大会是不同的,但人民政协同样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形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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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协 社会主义民主 重要形式 |
文章编号: | 1004-518X(2006)07-015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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