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论伦理的客观性 |
| |
引用本文: | 郝文君,邓先珍.威廉姆斯论伦理的客观性[J].江汉论坛,2014(1). |
| |
作者姓名: | 郝文君 邓先珍 |
| |
作者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医患信任危机的当代阐释与回应”(2012WYM-0112);广州市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当代医患信任问题研究”(2012B032)的阶段性成果 |
| |
摘 要: | 许多道德哲学家试图为道德判断寻找一个客观的基础来保证道德规范的效力。有一种路径是将伦理的客观性与科学的客观性进行类比,认为我们能够像获得科学知识那样获得道德知识,并且能够认识客观的道德真理。威廉姆斯借助"趋同"原则,从"绝对概念"、"世界导向性"与"反思"三个方面将伦理学与科学进行了对比,提出伦理学不可能像科学那样在世界本来面目上达到"趋同",它的客观性如果有,其结构与科学的客观性也是大不相同的。威廉姆斯的论证虽然符合我们日常的伦理经验,但也有其缺陷。
|
关 键 词: | 威廉姆斯 伦理客观性 伦理知识 绝对概念 世界导向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