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日竞争法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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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启惠.美、德、日竞争法比较研究[J].江汉论坛,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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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启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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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大经济系!武汉43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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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竞争法是市场竞争的可靠保障,一些国家的法学家把竞争法称为国家的“经济宪法”,或整个经济的“基石”,可见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本文试图对美、德、日三国竞争法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可供我们参考和借鉴的成功经验,以推动我国市场竞争法规建设的完善和发展。一、三国竞争法的基本特征第一,从竞争法的立法背景和宗旨看,都是产生于性质上大体上相同、只是具体模式略有区别的市场经济的社会经济关系,其宗旨都是通过竞争法调整各种反竞争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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