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康德哲学中的不可知对象及其启示意义
引用本文:方德志,戴茂堂.论康德哲学中的不可知对象及其启示意义[J].江汉论坛,2010(9).
作者姓名:方德志  戴茂堂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摘    要:康德哲学中的不可知对象是指作为本体对象的"自在之物"和"理念"(理性概念)."自在之物"作为在人之外的客体对象,是人的感官感觉得以生成、人的知识得以形成的必要条件,不可认识."理念"则是人之理性运用过程中所构成的对象,不可认识.纯粹"理念"虽然不可认识,但的确"存在".在认知层面,它借助于先验理念而构成了一种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思维对象;在实践层面,它通过配得的行动意志,变成了人的行动理想.道德作为一种不可知的理念,不仅仅是可思的,更重要的在于有一个配得的行动意志去行.

关 键 词:不可知对象  自在之物  理念  道德  启示

On the Unknown Objects in Kant's Philosophy and its Significance of Enlightenment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