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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
引用本文:吴安新,来文彬.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J].江汉论坛,2009(4).
作者姓名:吴安新  来文彬
作者单位:1. 重庆文理学院政法学院,重庆,402160
2.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基金项目: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重庆市教委软科学项目 
摘    要:新形势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甚为必要且相当重要,但是如何予以保护需要更为全面、深入的思考.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保护应三思而后定,即问其现实必要性、思其理论可行性、虑其制度科学性,然后再审慎决策.

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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