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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法之“齿”——反措施及中国对策
作者单位:;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国际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与国际环境法的软弱性密切相关。反措施虽然在去国际环境法的软弱性方面意义重大,但很少被采用。究其根源有二:一是反措施作为国际环境法强制保障存在一些法理困惑,如反措施实施主体困惑,但从法理上来分析这些困惑都不成问题;二是反措施本身除了存在一些传统的问题,如弱国实施困难、大国滥用、缺乏制约等等,还存在一些因为国际环境法的软法性导致的义务空洞问题和义务弹性问题。但只要尽快使《国家责任条款草案》变成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家责任公约》,并尽快缔结《世界环境公约》使国际环境义务硬化,消灭环境义务的弹性,构建强大强制保障体系,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我国要充分利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推动国际环境立法和反措施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反措施手段来应对国际环境违法行为,保护本国的国际环境利益。

关 键 词:反措施  强制保障  国家责任条款草案  世界环境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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