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态伦理道德观与环境法 |
| |
引用本文: | 孙晓东.新生态伦理道德观与环境法[J].理论界,2006(3):79-80. |
| |
作者姓名: | 孙晓东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 |
摘 要: | 法律与伦理道德是密切联系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变化将对法律的发展变化产生重要影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新生态伦理道德观念正在向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念发起全面的挑战。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念将对环境法产生重要影响。环境法应以生态利益为本位。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念应成为环境法的重要理论基础。
|
关 键 词: | 环境法 非人类中心主义 伦理 |
文章编号: | 1003-6547(2006)03-0079-02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