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假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以制度属性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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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琦.职工生育假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以制度属性为视角[J].理论界,2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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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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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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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5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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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职工生育假制度兼具职业福利、社会保险、公共福利三重属性,其准公共物品属性依次递增。生育行为具有劳动力再生产、种族繁衍、缓解人口老龄化等重要社会价值,因此,政府、社会和雇主应当共同承担生育保障责任,其责任承担的顺位和比重决定了职工生育假的制度属性结构。当前,公共生育福利制度的缺失导致企业负担过重,产假待遇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生育假期的延长更进一步加剧了性别就业歧视。应选择以公共生育福利和职工生育保险为主、职业生育福利为辅的目标模式实施改革,重点在于由政府出资设立公共生育福利专项基金,从而优化负担结构、提升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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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工生育假 公共福利 生育保险 职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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