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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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晶,辛松梅.试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21(6):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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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晶 辛松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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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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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促进经济发展角度看,反垄断立法迫在眉睫。反垄断法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代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实际上都是在竞争和垄断这两极之间选择一个平衡点,那就是都规定了反垄断的一般原则,并列举了一些法律所禁止的垄断行为,并同时又规定了大量的适用除外。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从竞争法的发展历史考察了反垄断法中包含适用除外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并分析了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此外,还分析了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和适用原则,为立法提供了依据。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范围是与实际联系比较密切的部分,决定了反垄断的范围,在本文中也有所论述,是立法中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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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竞争 适用除外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7-9882(2003)06-0046-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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