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逻辑”合法性之辩护:从胡适到沈有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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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昭式.“中国逻辑”合法性之辩护:从胡适到沈有鼎[J].学术研究,2012(3):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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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昭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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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广东广州 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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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基于广义论证的《公孙龙子》、《墨辩》逻辑研究”(10YJA72040001)与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基于广义论证的先秦逻辑研究”(10JJD72000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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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胡适到沈有鼎,《墨经》逻辑学的研究大致分为两部分:与西方形式逻辑概念相对应的《墨经》逻辑学,不一致的、体现个性的墨家自己的逻辑学。两位学者在研究中纠结于逻辑的论域与《墨经》文本的关系,他们代表着一百多年中国逻辑史学科建设中的共同困惑。由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逻辑学是历史的,它有一个发展过程,逻辑史的研究应该回到它的时代,走进文本,做文本田野工作;逻辑史的比较应该有一个公共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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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胡适 沈有鼎 《墨经》 中国逻辑 西方形式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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