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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逻辑”合法性之辩护:从胡适到沈有鼎
引用本文:曾昭式.“中国逻辑”合法性之辩护:从胡适到沈有鼎[J].学术研究,2012(3):35-40.
作者姓名:曾昭式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广东广州 51027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基于广义论证的《公孙龙子》、《墨辩》逻辑研究”(10YJA72040001)与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基于广义论证的先秦逻辑研究”(10JJD72000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从胡适到沈有鼎,《墨经》逻辑学的研究大致分为两部分:与西方形式逻辑概念相对应的《墨经》逻辑学,不一致的、体现个性的墨家自己的逻辑学。两位学者在研究中纠结于逻辑的论域与《墨经》文本的关系,他们代表着一百多年中国逻辑史学科建设中的共同困惑。由此我们得到的启示是,逻辑学是历史的,它有一个发展过程,逻辑史的研究应该回到它的时代,走进文本,做文本田野工作;逻辑史的比较应该有一个公共论域。

关 键 词:胡适  沈有鼎  《墨经》  中国逻辑  西方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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