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孔子"述、作"之义与文化的继承性
引用本文:李景林.孔子"述、作"之义与文化的继承性[J].天津社会科学,2002(6):111-115.
作者姓名:李景林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
摘    要:孔子自称“述而不作 ,信而好古”。这述作之义 ,其核心即强调文化生命历史连续性的文化阐释原则。这一连续性的内容 ,即自然与文明或质与文的连续。“质”或自然 ,是“文”的发展之合理性的界限。质、文之连续 ,亦即天人之合一。在这个意义上 ,“文”的“作”亦即“不作”。文化表现为一质、文之张力关系中的生命连续 ,同时 ,亦总是作为“传统”以此“不作”之“作”的方式活在我们之中的东西 ,这正是我们总能有所“作”的原创性之本。近代以来 ,文化的“断裂性”和历史“记忆的短暂” ,造成了中国文化人文和精神资源积累与原创性的不足。孔子“述而不作”的文化阐释原则 ,在今天的文化建设中仍有其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述而不作  信而好古  文质连续  文化阐释原则

The Meaning of Confucius's Narration (shu) and Creation (zuo) and the Heritance of Culture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