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受偿:人身侵权债权的破产清偿顺位——从和谐社会语境中破产法的功能谈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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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政.优先受偿:人身侵权债权的破产清偿顺位——从和谐社会语境中破产法的功能谈开去[J].广西社会科学,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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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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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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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FX098);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2-QN-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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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的确立,对我国破产法的功能发挥提出了维护公平正义、关注弱者、鼓励诚信、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要求。赋予人身侵权债权优先受偿地位,是和谐社会语境中破产法功能发挥的应有结果。人身侵权债权与劳动债权在优先受偿地位的赋予上,是基于破产法相同的功能追求,应当处于同一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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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侵权债权 破产受偿顺位 和谐社会 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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