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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观念的历史形象——马克思三大历史阶段理论中的正义观念
引用本文:陈,飞 汪,君.正义观念的历史形象——马克思三大历史阶段理论中的正义观念[J].社会科学研究,2015(6).
作者姓名:  飞 汪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中共上饶市委党校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公平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2014QNMK05);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项目“马克思财富哲学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06112015CDJXY010001)
摘    要: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非正义性和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内在缺陷时,明显地诉之于一个理想的正义标准:基于每一个人自我实现的需要原则。一切社会形态及其生产方式的正义性都能够按照它们接近这一标准的程度而得到评判。按照这一理想的正义标准,在人类历史的第一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从形式上来看是非正义的,而且从实质上来看也是非正义的;在人类历史的第二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从形式上来看是正义的,但从实质上来看却是非正义;在人类历史的第三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从形式上来看是非正义的,但从实质上来看却是正义的。

关 键 词:三大历史阶段  形式正义  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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