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全民基本社会服务: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引用本文:林闽钢.全民基本社会服务: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J].社会科学研究,2022(2):72-78.
作者姓名:林闽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创新”(12&ZD063);
摘    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社会服务正进入大发展的时间窗口期。全民基本社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人群,它关系到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全民基本社会服务的本质属性是公益性,从属属性是营利性。当前我国基本社会服务存在有效供给不足、城乡居民可得性差等问题,应采用准市场化来解决基本社会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运用多元筹资机制来解决基本社会服务可得性差的问题。从服务供给视角,今后我国全民基本社会服务发展取向为:建立服务清单,健全服务的标准体系,健全服务质量的评价体系,注重信息技术在服务管理中的运用。

关 键 词:全民基本社会服务  公共服务  社会服务公益性  服务供给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