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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
引用本文:杨森.试论我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J].甘肃社会科学,1980(1).
作者姓名:杨森
摘    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为了保证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并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纲领性的指导方针,这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指导方针是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基础,总结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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