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仰中的逻辑素养 |
| |
引用本文: | 许利平.法律信仰中的逻辑素养[J].社会科学论坛,2015(4):226-231. |
| |
作者姓名: | 许利平 |
| |
作者单位: | 商丘师范学院法学院 |
| |
摘 要: | 法律是应该成为一个现代社会中人们信仰的对象的,而要想让法律成为人们信仰的对象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法律信仰的逻辑起点,这个起点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执法事实。这个起点对于实践逻辑来说,既是开端又是结果;执法造成执法事实。而执法事实既是执法的结果,又是法律信仰土壤培育的起始。法律信仰的目的是在一个社会中最终实现法制建设,法制建设和法律信仰又是互为表里、互为前提的,法制建设是要依靠一整套的逻辑体系来做保证的,这套逻辑体系就是实践逻辑。实践逻辑包括结合实际的立法,公开透明的执法,良好的法律文化氛围等各个逻辑环节,这些环节是相辅相成的。实践逻辑向我们提出了更高的逻辑诉求。
|
关 键 词: | 法律 信仰 逻辑起点 逻辑体系 实践逻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