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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
引用本文:吴飞飞,张真理.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J].社会科学论坛,2009(24).
作者姓名:吴飞飞  张真理
作者单位:1. 国家检察官学院
2.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摘    要:原因自由行为是指因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使自己置于无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将处罚原因行为作为其处罚根据(对象);在分则中规定原因自由行为更为合适.

关 键 词:原因自由行为  原因行为  结果行为  处罚根据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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