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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新疆治理与茶叶设局征税
引用本文:赵珍,王一祎.清中叶新疆治理与茶叶设局征税[J].西域研究,2023(3):13-22+174.
作者姓名:赵珍  王一祎
作者单位:1. 华侨大学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2.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基金项目:用友基金会重点项目“清代至民国西北商业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18-Z06);;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朝西北边疆经略史”(项目编号:20&ZD230)阶段性成果;
摘    要:清朝道光初年,新疆茶叶流通中私茶泛滥,茶司引茶与北商杂茶课税悬殊,茶商获利不等,引发了行销市场之争。清廷围绕茶叶征税及是否取缔北商行杂茶等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筹划,终定于古城创设税局,逐步将该项制度扩展至全疆,且通过分类设税、抽收落地税、以税代引等办法加以完善,基本达到了安边、便民、裕课、通商的目的。设局征税是清廷治理新疆60余年后建立茶叶行销市场调节机制的尝试,实现了新疆商税与全国税制的接轨,加快了本地商业近代化的进程,征收的茶税用于补充地方军费,对新疆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 键 词:茶税制度  新疆  茶税局  征茶税  茶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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