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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敦煌吐鲁番文书看唐朝对来华九姓胡人的管理
引用本文:许序雅.从敦煌吐鲁番文书看唐朝对来华九姓胡人的管理[J].西域研究,2014(2):1-8.
作者姓名:许序雅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唐朝与中亚诸胡关系史研究”(项目编号:10YJA770061)的阶段成果之一
摘    要:唐代留居中国的九姓胡人身份分为著籍者、非著籍者、"投化胡家"和"胡客"四大类。著籍者被视为"归朝"者;非著籍者被称为"兴生胡"("兴胡")"客胡";"投化胡家"应是在唐朝定居并在某地登记、著籍不满10年的中亚胡人;以贡使或质子身份来华的九姓胡人被称作"胡客"。对于这四类九姓胡,唐朝政府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

关 键 词:九姓胡  投化胡家  兴生胡  胡客  敦煌吐鲁番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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