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法院审查"补强"备案审查——从一例公民审查建议案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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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娟.论以法院审查"补强"备案审查——从一例公民审查建议案谈起[J].江苏社会科学,2021(1):1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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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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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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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世界各国代议制度与中国人大制度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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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潘洪斌审查建议案"暴露了备案审查功能上的短板,对此,可以考虑建立以法院审查"补强"备案审查的机制,系统性地完善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法院审查是成文宪法体制下法院的责任,其实质是司法过程基于个案的合宪性审查,旨在落实宪法最高效力,同时直接作用于诉讼当事人的权利救济.补强机制的构建,在整体上宜确立审查权力的"双审"配置,并形成有效的"回路"控制;在实体上宜确立法院审查的范围,明确不同层次法律规范审查上的分工;在程序上宜确立法院审查与备案审查之间的衔接技术,采用一般、特殊、补充三种程序规则,实现二者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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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审查 备案审查 合宪性审查 "潘洪斌审查建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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