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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的影响
引用本文:张文勇.论儒家“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的影响[J].学术论坛,2011,34(5).
作者姓名:张文勇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犯罪控制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河南开封,475001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道德宗教与法律博弈的向度和效度分析”(2010BSH003)
摘    要:中国儒家传统仁爱思想对宋代司法审判实践有很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尽力减少官府对民众的压迫;二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审判机制保障民众权益;三是尽量减少民众的讼累;四是限制刑讯并减少限制民众人身自由的措施。儒家仁爱思想是中国宋代司法的重要指导思想,对于宋代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 键 词:“仁爱”思想  宋代  司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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