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文化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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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然.论儒家文化与法治[J].兰州学刊,2007(3):10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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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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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法商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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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制度的有效建构和运作依赖于相应的法律文化的存在,法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相应的法律文化土壤.因此,探索中国古代法的文化精神,促成中国法文化的现代化,是法学研究不可或缺的一个课题.中国古代法以儒家之价值为价值,渗透着儒家文化的精神实质.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在"人"与法的关系上重"人"轻法.中国的这种法律文化传统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建成西方式的法治,中国的法治必须充分利用本土的道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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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文化 法律传统 法治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7)03-0102-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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