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对策思考--《"政府社会管理"课题的研究报告》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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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志奎,胡薇薇.强化我国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对策思考--《"政府社会管理"课题的研究报告》之四[J].东南学术,2005(4):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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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志奎 胡薇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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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所承担的2004年度中国行政管理学会重点调研项目(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委托课题)——“政府社会职能”课题的研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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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管理是现代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把政府职能定位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将社会管理明确定义为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新形势下新的挑战,要求转变政府职能,重视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文明.本文着重从更新管理观念、整合管理主体、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职能、再造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六个方面具体论述如何强化我国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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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 社会管理 和谐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8-1569(2005)04-00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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