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乡镇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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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焕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乡镇政权[J].湖南社会科学,2005(4):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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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焕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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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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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农村公共产品要从主要由农民负担转变为主要由政府财政来承担;而乡镇政权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最基本的一级主体政府;从有效管理农村地区社会公共事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作为我国政权级次中最低一层的乡镇一级政权不仅不能被削弱,反而应该得到进一步强化;强化乡镇政权的重点是提高乡镇政权的运转效率,加大乡镇财政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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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公共产品 乡镇政权 |
文章编号: | 1009-5675(2005)04-0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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