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治理中的地方精神及其限度 |
| |
引用本文: | 曹静,刘述良.中国财政治理中的地方精神及其限度[J].湖南社会科学,2011(6). |
| |
作者姓名: | 曹静 刘述良 |
| |
作者单位: | 1. 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2.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10095 |
| |
摘 要: | 地方政府因其独特的身份和地位,成为理解一国财政制度的切入口,同时也被视为决定一国公共财政治理好坏的关键因素.在一国政治经济体制中,各地区往往有着区别于其他地区的资源、地理位置以及语言、习俗、禁忌等历史文化传统,也就有着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地方精神.故如何利用地方精神,调动地方积极性一直是公共财政研究者们关心的复杂议题.本质上,发扬地方精神,需要建立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妥善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关系的处理,以有效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的作用,并防止地方精神异化为地方主义.本文分析了中国财政治理中地方精神的积极作用、发挥作用的条件及其限度.最后,本文给出了一些完善正式财政分权制度的建议,以期对有效培育和发扬地方精神、释放地方活力有所助益.
|
关 键 词: | 财政治理 地方精神 限度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