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转型期行政道德责任的缺失及生成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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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乐为.论社会转型期行政道德责任的缺失及生成机制[J].湖南社会科学,2009(3):7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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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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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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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道德责任,就是指行政人员负有的行政道德义务以及违反道德义务所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社会转型期行政道德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行政行为的轻率与不作为、行政道德水平的下降、政府能力与威信的消耗、行政人员的角色冲突.必须加强行政道德立法、加大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强行政组织文化的建设及加强对行政人员的行政伦理人格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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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道德责任 缺失 生成 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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