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方法——学习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是私有制积极扬弃”的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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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亮夫
,杨承训
,韩俊卿.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方法——学习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是私有制积极扬弃”的思想[J].中州学刊,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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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亮夫 杨承训 韩俊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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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在早期提出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下面简称“积极扬弃” )尽管当时他在表述上还采用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一些哲学术语,但这一辩证法思想却贯穿于马克思的全部经济著作中。他关于未来科学共产主义的一系列论述,都渗透着并且根源于“积极扬弃”的革命辩证法。一百多年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特别是十月革命以来六十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反复证明这一思想的正确性,并在广度和深度上极大地丰富了它的内容。今天我们在建设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的时候,结合我国的实际,学习和运用这一重要观点和方法,仍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特别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来说,应当把它作为一个重要指导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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