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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人民法院的角色定位及功能配置
引用本文:王庆廷.四级人民法院的角色定位及功能配置[J].中州学刊,2015(5).
作者姓名:王庆廷
作者单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上海 200540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人民法院司法功能及各级人民法院功能定位研究"
摘    要:与金字塔式的法院体系架构相比,四级法院的角色定位在相当程度上呈现出同质化的圆柱体式结构,由此产生诸多负面影响:法院的专业化角色遭遇冲击,法律适用的统一性缺乏保障,立体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难以形成。综合考量我国司法改革背景、四级法院的工作特点以及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四级法院的角色定位大致可以设计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核心角色是"初审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核心角色是"上诉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核心角色是"再审法院"和"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心角色是"政策法院"。为达致如此定位,在案件受理上,要改革管辖制度;在审判业务上,要加强指导监督;在综合事务上,要强化管理服务;在办案方式上,要进行层级划分。

关 键 词:法院角色  司法改革  审级制度  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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