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基因的权利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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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格屏.论人类基因的权利主体[J].中州学刊,2008,8(3):6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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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格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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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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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基因是一种高价值、高风险,具有物质和信息双重属性的物品,其权利主体的确定异常复杂.就现有情况分析,关于人类基因主要存在四种权利主体象征性的集体所有者--全人类;法律上的集体所有者--国家和地方政府;资源提供者--个人、家族和社区;资源利用者--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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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类基因 权利主体 权利内容 类基因 组织 社会 资源利用者 社区 家族 个人 资源提供者 地方政府 国家 法律 人类 所有者 存在 分析 情况 异常 权利主体 物品 双重属性 |
文章编号: | 1003-0751(2008)03-0068-06 |
修稿时间: | 2007年12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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