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制困境与解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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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渊.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制困境与解决路径[J].南京社会科学,20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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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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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20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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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行政协议--中国特色的区域法制的协调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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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的国家战略之一.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首先应该协调好地方政府间关系,关键问题是整合"经济区"与"行政区"的关系.但要推进这种整合,协调一致的区域法制是必要条件.先市场调节,后行政协调,再到立法协调,这是区域法制协调的解决路径.而实现该路径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区域法律制度的完善,即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协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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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区域协调发展 区域法制协调 行政协调 立法协调 行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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