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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骆耕漠同志的商品消亡论
引用本文:汪旭庄,章时鸣.评骆耕漠同志的商品消亡论[J].学术月刊,1964(11).
作者姓名:汪旭庄  章时鸣
摘    要:最近,骆耕漠同志在《商品经济的消灭及其规律的探索之一》一文中,完全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甚础上的商品交换,甚至公然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工农之间的交换也不是商品交换,十分明确地提出了现代公有制经济不是商品经济或不存在商品价值关系,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已经全面消亡的观点。骆耕漠同志一方面把他的商品经济消亡论说成是符合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实际的,是对党和国家的现行经济政策持肯定态度的,是符合马克思列宁生义的。另一方面他把确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商品经济的观点,说成是“拘囚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局部的、暂时的现象”,是一种“不科学的流行观念”、“习惯说法”或“日常用语”,是“完全误解了经典作家的论点,离开经典著作的原意至少已经有十万八千里了!”骆耕漠同志认为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消亡论“有仔细研究和大加通俗宣传的必要”,为的是“及早帮助人们分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术语和现行的日常用语,辨明社会主义经济的现象和本质,对社会主义社会是否真正存在经典作家所说的商品价值关系这一问题展开严密的科学讨论,以消除各色各样的误解”,解决这个“本世纪二十年代以来迄未解决的问题”。骆耕漠同志的如此等等观点与说法,不能不使我们感到十分惊异。我们认为,承认不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问题,的确不是“无关实际的单纯概念之争”,而是关系到是否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导,正确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关系到如何对待和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到如何看待过渡时期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的重大原则问题。正是在这些原则问题上,我们同骆耕漠同志有着根本的分歧。在我们看来,骆耕漠同志否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观点,是和社会主义经济的现实相矛盾的,是和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现实相矛盾的,是和党的现行经济政策不相符的,是和马克思列宁主义背道而驰的。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下面我们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与骆耕漠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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