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宽容“怪才”“偏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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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治邦,杨小玲.要宽容“怪才”“偏才”[J].人才开发,2005(12):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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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治邦 杨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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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对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用人单位也抬高了门坎。由于观念陈旧,有些单位和企业把包括“怪才“”偏才”在内的特殊人才拒之门外,造成人才的巨大损失和浪费。“怪才”、“偏才”不是全才,往往被认为“边缘人”,很难与社会合拍。然而,人才区别于庸才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个性鲜明,他们往往独立持行,似乎不那么好管,不那么容易随波逐流,许多用人单位接受不了他们的个性,难以发挥他们的特长;容忍不了他们的缺点,也不可能欣赏他们的特点。对于一个求贤若渴的领导者来说,应该有一种对人才由衷的敬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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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偏才” 宽容 特殊人才 用人单位 市场经济 观念陈旧 社会 企业 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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