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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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楼春燕.山东: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J].人才瞭望,2014(8):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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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楼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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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山东省出台《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山东省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参保农民和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按当地规定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新生儿,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由大病保险对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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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制度 山东省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 参保人员 医疗费用 保险工作 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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