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博弈——环境非政府组织作为法庭之友的合理性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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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国勇 杨灵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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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WTO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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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1BFX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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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WTO环境保护规则由于其用语模糊,各国环境标准不统一以及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劣势地位,在实践中并没有达到环境NGOS的期望。因此,环境NGOS转向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经过“美国海龟海虾案”、“欧共体石棉案”和“巴西限制从欧盟进口翻新轮胎案”的实践,WTO争端解决机构逐步接受了环境NGOS提交的法庭之友陈述。为实现WTO可持续发展的宗旨、提高环境贸易争端司法程序的透明度、公正解决案件,让国际社会更加重视环保问题,WTO争端解决机构不仅应在实践中考虑法庭之友陈述,还应根据WTO实体规则和司法实践尽早制定出规范法庭之友陈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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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非政府组织 法庭之友 贸易自由化 环境保护 WT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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