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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纲”说的原始要义及其现代评价
作者姓名:周浩翔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07100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现代新儒家孟子学研究”(15CZX028);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秦儒家德性伦理研究”(HB15ZX022)
摘    要:传统“三纲”说实有两层意涵,其一是指三种伦理关系,其二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包涵了和合一体、主从有别的伦理指向,内蕴了各安其分、一本于义的内在要求。“三纲”作为三种伦理关系,其间存在一种“差序格局”。“三纲”的内在价值在于肯定人伦的重要性,强调人格主体应各安其位、各尽其道。传统儒家伦理对当下的道德建设仍有其启示意义。我们应以同情的态度看待传统文化,对其作出客观、公允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发掘其所具有的恒久价值。

关 键 词:三纲  道德  伦理  现代评价  
收稿时间: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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