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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社关系视域下的治理现代化——基于4类群体性事件的研究
作者姓名:张新文  杜春林
作者单位:1.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南京 21009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碎片化'及其治理研究"(14BGL150);江苏省社科项目"江苏农村的治理现代化研究——社会政策的视角"(14SZB016);南京农业大学中央高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SKPT2014033)之阶段性成果
摘    要:群体性事件的频发以及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需要重新思考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现代化以增加政府合法性和增强社会活力。通过构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当前中国四类群体性事件进行阐释。研究发现:当前中国强政府与弱社会的关系格局只是宏观的概况,微观上则呈现为具有自主性、自利性和独立性的强势基层政府与弱势的社会,正是因为基层政府的强势,而引发不同类型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因此,政社关系视角下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现代化应从治理行为、治理主体、治理机制、调解层次以及考核评估等五方面着手。

关 键 词:政社关系   群体性事件   治理现代化
收稿时间: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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