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问 :什么是统计违法行为 ?主要有哪些 ?答 :统计违法行为 ,是指行为人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 ,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形成侵害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2、不按规定办理统计登记的 ;3、不按规定建立健全或擅自涂改、销毁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的 ;4、不按规定设置统计人员或统计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 ;5、未经批准或备案 ,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 ;6、违反规定公布统计资料的 ;7、违反统计保密规定的 ;8、对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相似文献
2.
《上海统计》1998,(2)
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各种经济联合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凡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市统计局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依照本办法予以处罚。第三条(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本办法所称的统计违法行为包括:(一)虚报统计资料。指违反统计制度,多报统计数字。(二)瞒报统计资料。指违反统计制度,少报或者不报统计数字。(三)伪造统计资料。指没有任何客观事实根据,捏造虚假的原始资料或者统计资料。(四)篡改统计资料。指利用职权或者便利条件,擅自修改符合统计制度的统计资料。 相似文献
3.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随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8号令)的颁发,于2005年7月1日在全国开始施行,并于2007年4月30日进行修改,以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重新颁布,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新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对原来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了必要的修订,涉及统计从业资格人员的范围、 相似文献
4.
根治统计数据虚假的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发布以来,中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违反规定滥发统计报表和擅自发布统计资料,违反统计保密规定,以及打击报复和无理刁难坚持原则的统计人员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5.
为认真贯彻《统计法》,有力地打击虚假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颁布施行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政府相断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在地方法规、规章中增加了“经济处罚”的条款。嗣后,又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各级统计部门反映很好。这些不仅是对《统计法》内容的重要补充,也是对加强统计工作的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及时、全面,为各级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近几年开展的全国性以数字质量为重点的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和统计执法重… 相似文献
6.
7.
8.
今年4月1日,《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标志着上海统计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对保证《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推动统计执法工法有着重要作用。《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突出的特点是增加了经济处罚条款,强化了统计执法手段,这样上海初步形成了由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组成的统计法律体系。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值得庆贺。 相似文献
9.
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统计法规和规章。这些地方统计法规与规章中都有经济处罚条款。有同志就此提出疑问作为统计基本法律的《统计法》在法律责任一章没有规定对统计违法行为实行经济处罚,而地方法规中却增加了经济处罚条款,这是否妥当?对此,我们认为,地力统计法规中规定经济处罚条款。是依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完善《统计法》所作的必要补充,它弥补了《统计法》在法律责任方面的不足,符合《统计法》的基本精神和立法宗旨,与《统计法》并无抵触、其理由是: 相似文献
11.
12.
20 0 0年 7月 30日 ,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太原市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太原市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发布实施是太原市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发展统计事业的一项重大措施。《条例》是与《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相配套的地方法规 ,它的实施 ,对于我们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 ,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作用 ,更好地为太原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统计是国家实行… 相似文献
13.
14.
《中国统计》1989,(1)
为了有效地组织统计法规检查工作,保证《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国家统计局征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监察部,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同意,制定并颁发了《统计法规检查暂行规定》.为广泛深入地贯彻实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确保统计方法科学统一和统计数字准确可靠,国家统计局还决定建立《统计违法案件通告制度》.以上两个文件,国家统计局已分别于1988年11月21日和24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以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请他们研究执行.这是国家统计局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必将在今后的统计工作实践中产生重大作用.现将上述两个文件全文公布如下.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19.
经济方面又一项重要立法——《统计法》,业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全国,于今年一月一日起执行,这是值得庆贺的喜事。《统计法》规定和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责任和职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保守国家机密。同时,《统计法》规定各级、各部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