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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1 毫秒
1.
判决书中公开写明少数法官所持见解的结果与理由,符合民主的要求,让公众追踪法院评议过程并参与事后讨论,使“司法参与”成为可能,从而控制未来的司法活动,避免法院不当判决。判决不同意见书的制度规则应确立不同意见书的提出是法官的权利而非义务,并控制提出不同意见书的法官范围与事务范围,包括:不同意见一般应附具理由,禁止对法官做人身攻击,不得以批判多数意见为目的,应考虑提出的必要性,不同意见的提出时间应尽快与合理等。  相似文献   

2.
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与风格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裁判文书的内容首先由诉讼标的和诉讼客体所确定的“裁判事项”决定 ,一审、二审和再审裁判文书应体现不同程序功能设置和裁判事项的差异。裁判文书的繁简、长短应符合当事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诉讼目的并应允许当事人参与决定 ;直接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实现的裁定书也应说明理由。证明“正当性”的主要对象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而不仅仅是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机构或个人 ,因而目前实现这一功能的“审理 /结报告”制度应让位于裁判文书的“裁判理由” ;目前审判委员会以审判组织的名义行使权力 ,作为实际裁判者的委员至少应在裁判文书上公开署名 ;但公开法庭的不同意见在目前未必有利于维护法官独立和司法公正。以裁判文书公开承认法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并说明理由 ,有助于在证明司法行为正当性的同时 ,公开对影响民事行为有效性的行政规范进行合法性评价 ,从而推动确立司法审查权的进程。  相似文献   

3.
本文认为 :审判独立的实质是法官的认识独立 ,法院机构独立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审判独立的条件而非实质 ;审判监督的实质是对判决的监督而不是对审理过程和判决形成过程的监督 ;我国审判独立的理想模式是法官个体的独立 ,即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认识独立和自主判断 ;应以党的领导为原则 ,以人大的宏观监督为条件 ,以法定程序内的监督为保障构建我国的审判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司法独立应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这两者的结合与统一。审判独立必然要求法官独立,而在我国只能定义为法官审判独立。这就要求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必须依照法官审判独立的原则而行。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言词原则在德国完成信条学上的理论构建,有确定的理论范畴.直接审理原则的理论范畴包含着形式的直接审理原则和实质的直接审理原则.被告人、证人是否出庭不是直接言词原则所要求的本质内容,真正决定是否以直接言词的方式审判的是诉讼主体能否以“生动鲜活的语言”进行实时地追问和补充发言,能否在人证之上完全地、尽最大可能地、充分地展开生活细节.同时,直接言词原则也是对尽可能接近案件事实的最佳证明的要求.实质的直接原则的“实质”指的是规范方法是内在的、实质性的,其对应的是外在的、形式的、以“能表现为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坐标内的行为”为规范方法的形式性规范.实质的直接审理原则在诉讼活动中的实践,并不是通过法官对证据禁止的心证进行,而是通过一般心证进行的.直接言词原则保证了基于法官个人而非所谓“基于法院”的司法独立,保障了法官作为实际的、不可替代的审判者的诉讼主体地位,避免了像欧洲几百年前的纠问式诉讼那样,庭外之人以问接和书面的方式成为实际的裁判者.  相似文献   

6.
独任制、合议制与审判委员会是刑事审判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组织的良好运行是国家刑罚权正确适用与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借助“组织场域”理论模型进行解释,分别在治理结构、制度逻辑以及行动者层面剖析原因并寻找解决方案。独任法官庭审“流于形式”属于制度逻辑层面的认知问题,应当转变快速审判程序的理念与构造;合议庭“合而不议”属于制度逻辑与治理结构的双重问题,应当取消承办法官制度并完善合议庭评议规则;审判委员会会议类审判职能的局限属于治理结构层面的问题,应当对列席人员范围、讨论程序与决议机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黎红  张虹 《理论界》2004,(3):89-89
一、立法现状目前我国有关合议庭评议的立法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法》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的时候,应当…  相似文献   

8.
令状与陪审:程序正义在中世纪英国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敏 《理论界》2005,(8):75-76
实体正义是法治的理想目标,程序是实现这一理想的手段,因此程序正义是每一个法治国家的追求。实体与程序之间的理想模式由于时间、空间、文化等“变数”因素而呈现出不同。〔1〕英国由于特定的历史、地域和传统使得这种理想模式是重程序而次实体。程序正义要求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的诉讼案件的法官,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这两项要求在英国司法制度中得到了牢固的确立,被用来作为法官解决纠纷时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根据上述第一项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不得存有任何偏私;根据第二项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必须…  相似文献   

9.
《理论界》2016,(8)
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司法活动十分关注,其论著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司法理论。经典作家认为法官是法律的真正解释者,审判独立是司法活动的本质属性,"同类人审判"是司法民主的有效方式,司法应当追求实质公正。但是,经典作家的司法观在当代中国遇到了一些实践难题,例如如何正确处理法官释法与司法审查、审判独立与宪法规定、"同类人审判"与司法专门化、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扩大法官的司法审查权,建立保障法官独立的体制机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引导国民树立程序公正理念。  相似文献   

10.
公正程序的应然要求是法律至上、法官至上,但渐进式的审判模式中决定了法官执行法律较依赖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的侦查和取证工作.从我国1982年《宪法》和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地位显然要高于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我国实行的人大领导下的“一府两院”制度决定了公安机关的地位和权力应该比法、检略低,但我国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决定了“公安局长党政兼职”的强权优位做法.  相似文献   

11.
郭海忠 《理论界》2005,(8):158-158
人民法官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的要求,搞好各项审判工作。从政治、从党员党性的立场出发加以分析,我们的法院是党领导的人民法院,法官队伍的绝大多数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员法官办案不但要依法,还要讲党性原则,还必须在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在全国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的共产党员的思想和行为符合“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是共同的,但不同岗位、不同职位上的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又是不同的。每个党员应把先进性的共性要求与个人本职工作相联系,进行理性思考,找出自身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进而把…  相似文献   

12.
法官独立审判是现代司法活动的内在要求 ,但是在我国它却被错误地理解为所谓“法院独立”。本文试图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阐述现代司法制度中的法官角色定位的应然状态。通过对“自发秩序”与“建构理性”两种法律发展理论模式的比较和探讨最终证明独立的、只服从于自己良知的法官才可能是正义的守护者。  相似文献   

13.
互联网环境拓展了审判公开的空间,使审判公开“选择权”的重要性越发突显.它一方面关系到社会公众是主动获取,还是被动接受审判信息;另一方面关系到社会公众获取“一手的”、全面的,还是“二手的”、部分的审判信息.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选择权”不仅有立法上的,而且有理论上的存在根据.以“利益保障说”和程序正义为理论根据,明确公开“选择权”主体,包括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内容进一步分为传统公开方式、网络公开方式的方式选择权和庭审情况、裁判结果的具体内容公开选择权,人民法院在进行利益衡量后最终行使审判公开“决定权”.针对互联网环境下审判公开“选择权”行使提出建议,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14.
我国法官等级制度是法院“去行政化”必需的步骤,是解决当下法院人力资源相对匮乏,提高人才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是遏制司法腐败的核心机制。然而,法官等级制度所隐现的法官等级化倾向又与我国司法改革的长远目标背道而驰。法官等级化会带来如下问题:造成审判一线人才缺乏,法官人力资源不能有效利用;导致基层法院人才流失;造成法官过分追逐级别升迁,影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法官等级结构改革一直存在“扁平化”和“现代化”之争,根据国情,构建一个层级简约、规则明确的等级结构是可行之路,即在对现行层级结构适度扁平化的同时构建明确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5.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中,我国承诺行政审判体制的实质性要求是公正、独立和对审查事项的结果无任何实质利害关系,法院对行政行为享有最终审查权。我国现行行政审判体制虽然在形式上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但存在行政审判组织不能真正独立于行政机关、难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等问题。我国行政审判权的实质独立,是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改革和新技术革命要求建立法官辅助人制度。法官辅助人是受审判人员委托,协助审判人员判断双方专家证言或者鉴定结论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法官辅助人的结论不是刑事诉讼证据,帮助审判人员对有争议的专家证言或者鉴定结论形成确定性结论。为了防范法官辅助人制度的异化,应对法官辅助人的资格和选任进行规制,并建立与法官辅助人制度相平衡的专家证人制度,防止法官辅助人制度的滥用。  相似文献   

17.
论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必然要求 ,而要实现司法独立 ,既要排除地方行政干扰 ,又要消除审判的“行政化”。因此 ,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应该推进司法改革 ,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 ,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 ,实现人民法院和法官的相对独立 ,保障实现司法公正 ,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罗兆婧 《天府新论》2016,(6):132-138
人民法院的改革要求落实审判责任制,同时这也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保障与合理行使的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但不应当受法院外部的干涉和影响,在法院内部也应当相对独立。对自由裁量权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约束及对其滥用标准的确认,既有利于维护法官在裁判中自由且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也明确了法官承担滥用责任的判定边界。  相似文献   

19.
法治背景下的法官是保守主义的法官,其忠于职责,维护法律之形式合理性;同时,法官代表正义之剑,亦是实质正义的捍卫者。司法过程中,当遭遇疑难案件,形式合理性与实质正义会发生激烈冲突,此时法官的法律解释将如何做出,并做何取舍——这常常成为法律解释的一个难题。本文就此展开论述并试图以解答之;进而以此揭示疑难案件中法律解释和判决的特殊关联。  相似文献   

20.
审判公开原则既是审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公认的审判标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在我国,审判公开原则在认知和实践的程度上还存在很大的不足。本文分析了审判公开原则在当前未能全面落实适用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笔者认为审判公开的关键是形成裁判结果的过程应公开。只有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立法完善为前提,以提高法官素质为动力,以审判方式改革为载体,才能使审判公开原则真正地、全面地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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