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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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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乐 《学术论坛》2008,31(2):93-99
伴随着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全面覆盖了中国的刑法解释理论.罪刑法定主义其解释学理念在于:一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刑法文本之本体论意义,从而即决定了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再则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解释提出"合法性"要求.然而,罪刑法定主义自身的价值困惑,罪刑法定原则带给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困惑,不仅阻却了罪刑法定理想的完美实现,亦使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解释领域的贯彻陷入困境.因而,反思罪刑法定主义之合理性、论证罪刑法定原则之可行性,就成为刑法解释理论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起点.  相似文献   

2.
西方自然法学派从不同角度提出和主张的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大致经历了自然权利观的罪刑法定、分权制衡观的罪刑法定、法治观的罪刑法定三个阶段.每经历一个新阶段,对罪刑法定的认识便提升一个新的境界,梳理这个历史过程,旨在我们对罪刑法定理论渊源作出理性认识.  相似文献   

3.
简永发 《学术论坛》2006,(10):132-136
西方自然法学派先后衍生出人性论、自然权利论、三权分立论、社会契约论、人权论和法治论等理论或学说。这些理论或学说都是自然法思潮变迁的产物。它们从不同角度提出和主张的罪刑法定主义思想,大致经历了自然权利观的罪刑法定、分权制衡观的罪刑法定和法治观的罪刑法定三个阶段。每经历一个新阶段,对罪刑法定的认识便提升一个新的境界,罪刑法定立法与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随之凸显出来。梳理这个历史过程,旨在引起我们对现实的反思,不断补充、丰富和完善我国罪刑法定理论。  相似文献   

4.
随着个人价值本位向社会价值本位的转变,罪刑法定主义受到了种种质疑。但笔者认为,来自其他学派的诘难并不能成为否定罪刑法定存在的理由。为不断适应新的理论挑战和批判,罪刑法定应改变绝对主义立场向相对主义方向迈进。  相似文献   

5.
罪刑法定是近代西方的舶来品,20世纪初在中国的引入主要基于修律者在列强压境之下,企图通过修律而强国的一种非常功利化、理想化的主观愿望。由于缺乏社会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罪刑法定最初只能以一个给列强看的标签、一项专制统治之下的刑法条款、一句没有灵魂的标语口号的形态存在于近代中国。及至20世纪中后期,频繁的政治运动畸化了刑法的功能,罪刑法定迷失于强烈的社会保护思想、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之中,即便是具文规定也不见有。20世纪末围绕罪刑法定和刑事类推而展开的百家争鸣,使人们深刻注意到社会结构变迁及民主、自由、秩序等价值观念与罪刑法定的联系,这种认识基于历史源于现实,极具历史意义。1997年我国刑法典第三条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质的重述。整整一个世纪中国的法制建设之路险阻重重,罪刑法定于细微之处让我们领略了其跌荡起伏。  相似文献   

6.
何丹  李静雯 《天府新论》2005,(Z1):170-171
罪刑法定原则或称罪刑法定主义一直是刑法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历史的实践告诉我们,仅仅强调罪刑法定的形式化或者是罪刑法定的实质化,在现实生活中都会出现问题.最可行的办法是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相统一的基础上,再根据我国目前的社会实际状况决定二者的优先地位.  相似文献   

7.
情节犯作为我国刑法中特有的一种犯罪类型,因其立法表述上的“模糊性”而招致诸多批评。本文认为,无论从古典罪刑法定主义的人权保障精神,还是从现代罪刑法定主义的社会保护要求来看,情节犯与罪刑法定主义都不相违背。情节犯不仅不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冲击,恰恰相反,情节犯的存在正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正确诠释,并且情节犯的存在满足刑法谦抑性要求。  相似文献   

8.
董红  王有强 《理论界》2006,(11):80-81
罪刑法定原则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又有着社会结构、文化和人性三方面的基础,这充分证明了罪刑法定理论的正确性。罪刑法定原则以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刑罚权的制约。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和实施有利于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打击犯罪的政策思想,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走向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刑法基本原则作为一个理论范畴的确立,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刑法理论所独有的。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理论中,虽然针对封建刑法的罪刑擅断、等级森严和刑罚残酷的特点,提出了公认的刑法三大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罪刑等价主义和刑罚人道主义,但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理论并未明确地将这三大原则概括为刑法的基本原则,并将其作为一个理论范畴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0.
罪刑法定主义的核心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预先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所以,罪刑法定主义要求我们,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依据行为发生之前法律有否明文规定为犯罪,不能依其他法律条文类推定罪,也不能依新法律追溯既往的行为。罪刑法定主义同“罪刑法定”原则是有区别的,它除了涵有“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还蕴含着刑法内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性。因此作为罪刑法定主义来理解反映的是法制建设与经济基础的对立统一关系,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国家、集体与个人权益的对立统一关系,刑法的改革与稳定…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法定主义作为私法体系的一种结构性原则,其理论基础同于物权法定主义的理论基础.历史地看,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完善与司法能动关系密切.坚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推不出来应当反对司法能动,限制法官造法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指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构成什么罪以及处以何种刑罚,都应由法律明文加以规定,即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外机坠地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问世的。从罪刑擅断到罪刑法定,是刑法史上的一次深刻变革,亦是法律思想的一次质的飞跃。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已产生了罪刑法定思想的萌芽,如罗马法即有“适用刑罚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并且当时就形成了所谓“无法律则无刑罚”的格言。但是,作为罪刑…  相似文献   

13.
古代复仇、中世纪峻刑、近代博爱与科学、当代折衷是刑法嬗变的不同时代。古代刑法以神意、复仇、酷刑为特征 ;中世纪刑法以神学、罪刑擅断、峻刑为特征 ;近代刑法又分为博爱时代、科学时代 ,分别以罪刑法定、刑罚人道和刑罚救治、预防犯罪为特征。当代刑法以个人与社会并重、相对罪刑法定、刑罚与保安处分并存为特征 ,规范责任、新社会防卫论、人格责任论、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相结合等思想理论居主导地位。未来的刑法将趋于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并存、刑罚更为轻缓、刑法刑事政策化。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刑法学界在对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讨论中,有一种对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主义绝对肯定的倾向,并要求把它立法化,以实现“彻底的罪刑法定主义”。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妥当的。 一、对资产阶级的罪刑法定主义只能批判继承 罪刑法定主义,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它的派生原则有:正式的法律是刑法的唯一渊源,排斥习惯法、命令和判例:禁止类推;刑法不溯及既往;禁止不定刑;反对法官立法等等。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原则法典化开启了我国刑事法治建构之旅.刑事法治基本模式有形式与实质的刑事法治两种.基于法治国思想中形式与实质理性的关系,理性构建刑事法治应在坚守刑法形式理性即形式罪刑法定原则前提之下展开对实质罪刑法定原则所蕴含的公平正义之追求;只有靠着刑法制度及正义理念的相互配合才能实现刑事法治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目的.我国刑事法治的构建模式对于准确理解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理论之间的关系以及确定刑法的解释立场与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从刘颂的罪刑法定思想说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梦 《南方论刊》2007,23(1):40-41
刘颂是西晋时期的一位重要法学家,早在几千年前他就全面提出了罪刑法定思想。但这一思想并没有发展成为西方现代法治意义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笔者试从中西法律文化产生上的根源差异角度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我们现在进行的法制化建设必须重视文化层面的建设。  相似文献   

17.
罪刑法定原则具有历史性和有限性,因此,这个原则只能作为相对真理来解读,这并不意味着对法律文本作相对主义的理解.法律本身的实践性品格决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开放性,但是,这种开放性有其客观基础和条件,而非主观的随心所欲.  相似文献   

18.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发展及意义罪刑法定主义最早发源于英国1215年大宪章,到公元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得到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形成一种思想潮流。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处罚”。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上升为法律,规定在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当中,该宣言第8条规定;“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系依法施行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在《人权宣言》这一纲领性条文的指导下,堪称…  相似文献   

19.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 ,完善了我国刑法典 ,这无疑对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已经得到很好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既需要人们观念的更新 ,又对刑事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刑法已经确立了这一原则而有一劳永逸之感。  相似文献   

20.
刑法明确性原则:形成、定位与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学界论及明确性原则时往往依据其作为罪刑法定独立性原则产生的特性而只注意到其实质的一面却忽视了它最初的形式意义.事实上,早期明确性原则是隶属于成文法主义的形式原则,它从法源限定主义角度出发,重视刑法的适用根据亦即形式上的成文法主义;受美国宪法实体正当程序的影响,明确性原则尔后才渐变为重视价值适正性的法律原则,从而在传统形式意义之外又增加了刑罚法规"只有明确的才是适当的"这一实质含义.为此,明确性原则作为罪刑法定实质侧面的地位当然可以肯定,但同时亦应承认其形式意义.刑法明确性原则的实现可以借助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两个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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