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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八亿多公民在农村,村民选举关系着我国的政治发展进程。村民选举是村民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但实践中村民选举存在很多问题,有许多现实案例,不仅侵犯了我国村民这项基本的民主政治权利,而且大大阻碍了我国政治发展的进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村民选举的条款过于原则和抽象。为此,必须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制定《村委会选举法》,保障村民选举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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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熹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3):72-74,81
村民自治是中国民主的起点,村民自治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却存在着种种问题。“有权利必有救济”是法治之必然结果,有规则而没有完善的救济并不能够成就法治,所以本文主要从司法救济层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制度体系中的一个核心组织,也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否依法产生,是否为村民服务,关系着村民自治制度的切实实现。选举作为村民自治的一个起始环节,无论从理论上、制度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只有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并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徐世雨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1):86-89,99
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在中国农村社会的推行,引起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变化,也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发展,许多限制和制约着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因此,依法全面实现“乡政村治”的有机衔接,理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完善现有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是解决目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朱昕昱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9-27
各地《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基础上,对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争议的救济途径作了变通,由此出现各省救济方式不同的局面。现有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三重矛盾,即立法差异与法制统一之矛盾、司法需求、司法能动与法律规范之矛盾、村民自治能力与纠纷解决之矛盾。为此,村民委员会选举选民资格争议的救济机制应在统一立法、贯彻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融合内部自决与外部司法力量。简言之,通过提升村选举委员会公信力、将争议纳入《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争议并限缩适格当事人主体、设置换届选举选民临时巡回法庭的方式,向当事人提供合理、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资源。 相似文献
6.
郭新安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1):1-7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对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影响.但在目前一些村委会的选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影响选举的问题.指出影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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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委会选举中,村民群体行为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应当适用现行立法加以处置,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法律程序所具有的正义性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正因为如此,法律手段是法治社会解决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用法律手段处置群体行为的条件。因此,应当严格遵守与村委会选举有关的法律规定;对引起群体行为的违法行为,候选人贿选行为,基层机关、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以及群体行为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以处置。 相似文献
8.
闫弘宇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24-27
中国农村村民选举的法治化,应立足于中国农村非均衡发展的特点,应从内部理解乡村,选择适合地区发展需要的选举策略。其中,合理的政治引导;合理的利益激励;大学生当村官;依靠党的领导;提高村干部及乡镇领导的个人素质和加强法律规制都是可以选择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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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红丽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08-109
传统乡土中国的家族是包含了家族经济、家族权威、宗法制度及道德教化等要素在内的民间社会形态。本文结合农村中的家族对选举影响的案例,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中的家族对于村民选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1.
司马俊莲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3(3):54-56
我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既是史无前例的,但目前又是浅层次的,离"自治"的目标还较远.要提高"村治"水平,吸引广大村民的积极参与至关重要,否则,"村治"便是无本之木,无水之源.而提高村民的政治热情需解决三个问题一、发展乡村集体经济,为村民自治创造物质条件;二、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增强自治能力;三、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塑造村民自治的适格主体. 相似文献
12.
牟之渝 《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4,33(1):76-80
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确立,以195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颁布为标志。从研究新中国第一次全民普选入手,是深化对这一制度认识的一个途径。照顾少数民族选举权,规定中共党组织、民主党派、选民或代表的联合提名权以及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名、投票与计票制度等选举运作程序与环节的规定,基本上为1954年宪法所确认,而且大都沿用至今。1953年选举法及其实施为新中国选举制度的确立及发展创造了初步的历史经验,无疑对于今天的选举实践,尤其是整个国家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对于选举权的行使更加关注。文章从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选举组织的成立、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候选人介绍、选民登记、选区划分和选举监督等方面的程序改革入手,提出了对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陈晓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3):18-23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村民选举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条件、贿选查处等方面会不断出现新情况、发生新变化、产生新动向、暴露新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研究政策、统一认识,明确界限,完善机制。只有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农村民主选举才能健康顺利地发展。 相似文献
15.
竞争性选举对村干部行为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胡荣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90(3):101-107
运用理性选择制度学派的观点进行分析 ,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村委会选举制度引入中国农村 ,对村干部行为的深刻影响。一方面 ,竞争性的选举使得决定村干部去留的权力由乡镇干部转到村民手里 ,村干部为了在换届选举时连任 ,都要致力于为村民做一些实事 ,注意不得罪太多的村民。另一方面 ,村干部也会积极处理好与乡镇的关系、贯彻上级的政策 ,因为他们要做好自治范围内的事情 ,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乡镇的帮助和支持。 相似文献
16.
村委会选举是农村法治的表现,农民工的选举权实现则是村委会合法选举的关键。作者通过对农民工缺失村委会选举的了解,阐述了农民工参与村委会选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解决农民工缺失村委会选举的措施,以期对农村选举制度改革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针对我国村民自治中的贿选现象,我国现在的治理制度还不完善.对于贿选还缺乏权威、全面的界定.对贿选结果的处理及贿选法律责任的立法不健全,操作性不强,甚至缺乏刑事处罚依据.受理贿选举报,申诉机关在案件的受理、处理等方面都需进一步协调.完善贿选治理制度需要从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选举程序制度和加大对贿选的法律惩治等方面抓起. 相似文献
18.
唐杏湘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4(1):113-115
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村民享有罢免权,但是在该法中却没有明确规定村民行使罢免权的程序及阻碍罢免权行使的相关制裁措施,使得村民在现实中行使罢免权受到了种种障碍.笔者就村民行使罢免权程序上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