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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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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督促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一种“略式”审判程序。在四种债中,只有合同之债案件适用督促程序,除借贷合同之债外,那些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追还价款或酬金的明显属于对待给付合同之债案件亦应适用督促程序;依督促程序所作的支付令是判决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法律效力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拘束力、既判力和执行力,只是生效的时间不同于判决。  相似文献   

2.
<正>一、诉权在督促程序中客观存在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设立了督促程序后,由于法学界对督促程序的性质尚未形成定论,人们对督促中是否存在着诉权问题也有不同的认识。有些同志完全否认督促程序中的诉权。其主要理  相似文献   

3.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一方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数量金钱和有价证券的请求,不经审判程序,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支付令予以强制执行的程序。督促程序是1991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一个程序。1982年公布实施的试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这个程序,我国过去的民事诉讼实践中也没有这样的尝试。这是在学习借鉴外国民事诉讼法,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民诉法经验的基础上,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诉讼实践的需要而新增加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交往中的债务纠纷和人民法院受理的债务案件逐年  相似文献   

4.
督促程序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台湾民事诉讼法近年来频繁修改,其对督促程序的立法有较大的发展:少量文字改动,注意前后照应,语言更为顺畅,条文意思更为清晰、外延更为周密;规定采用计算机处理案件,督促程序操作方法更为便捷;异议范围的具体限定,扩大了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延长债务人撤回异议的时限,最大限度地发挥督促程序的功能。对此,大陆督促程序应在立法和实践中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5.
论程序理念与程序会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会计信息失真和造假的本质是人格上的不平等对待、利益上的不公正分配。即会计信息失真或造假的实质是在一部分人受益的同时而使另一部分人受损。这种会计信息失真和造假所产生的会计不公正的后果必然使社会公众对会计制度、公司制度乃至社会制度的公正性产生信任危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这种因会计不公对社会正义和公平产生的负面影响必将进一步凸显出来。本文从程序的理念出发 ,试图将复杂的会计价值判断问题转换为程序会计的设计和应用问题 ,进而探讨了程序会计框架体系及其应用 ,从而为程序会计成为实现会计公正行之有效的技术装置奠定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论程序正义     
乔中国 《晋阳学刊》2005,(5):117-120
确定程序正义的最低标准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实现程序正义的主体构造,这方面的标准有法官中立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原则;二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动态过程,这方面的标准主要有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公开原则及时终结原则;三是实现程序正义的逻辑要求,这方面的标准主要有裁判附理由原则和形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有助于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可以使参与到诉讼中来的主体的权益不因司法程序的发动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害,有助于当事人从心理上真诚接受和承认法院所作裁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司法机构和司法程序乃至国家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产生普遍的信服和尊重,有助于政治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7.
论程序公开     
(一)程序公开的涵义“程序公开”中的“程序”是指拥有某项职权的主体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某一活动时的步骤、方法、过程。“公开”,即:使人知晓。“拥有某项职权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例如学校)和其他组织(例如居委会、村委会)等。程序公开有两种含义:一种是静态的程序公开,指拥有某项职权的主体将事先制订的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某一活动的一般步骤、方法、过程以正式的方式(如法律、法规、制度等)公之于众。程序公开当然包括结果公开,结果是步骤的最后一环,结果公开是程序公开的必然…  相似文献   

8.
论程序公正     
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而程序公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本文通过审视我国在建立司法公正中的诸多问题,剖析程序公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论程序正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正义应该成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可以分为“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前者是一种结果的正义 ,后者是一种过程的正义 ;前者主要与道德有关 ,后者主要与政治有关。程序正义是一种形式的正义 ,它要求法律和制度应平等地对待所有公民 ;程序正义是一种规则性的正义 ,它要求人们服从并尊重法律和制度 ;程序正义是一种法治的正义 ,它强调正义在社会生活中是由法律规定的。中国目前正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之中 ,就其法律和制度层面而言 ,重视程序正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1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权利,法院作出除权判决,未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便丧失权利,申请人因此而得到权利。这种程序就是公示催告程序。如,宣告死亡的公示催告程序:丈夫失踪,妻子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死亡。法院受理申请后,以公示的方法,催告死活不明的被申请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法院申报,逾期不申报,法院即作出判决,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宣告死亡后,被申请人即丧失作为公民  相似文献   

11.
论行政程序法制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程序法制化是现代行政法治的核心 ,它对促进民主建设 ,保障相对人程序权益 ,规范和监督行政权行使和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法制化的内容包括听证程序、教示程序、回避程序、辩论程序等 ;法制化的途径是通过将重要的行政程序制定成法律规范 ,并在此基础上将行政程序进行系统化、法典化。  相似文献   

12.
刑事程序民主是政治民主的实现方式和保障措施,程序的民主性是实现程序正当化的核心要素;程序民主与诉讼公正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程序民主的实现和维护机制实质上也是获取正义的基本保障机制。刑事程序民主建设包含着许多原则和制度的完善和构建。  相似文献   

13.
论程序控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焱光 《江汉论坛》2004,3(9):140-142
正当法律程序不仅是传统控权模式取得实效的纽带和必备因素,而且在极其复杂的现代国家权力运作中,日益成为当代民主法治国家权力生成和运行正当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重要保证和衡量指标,是授权、控权和护权的完美统一,是提前消弥国家权力可能导致的专断、恣意和腐败的最重要的制度安定装置。因此,加强程序控权的制度建设对中国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潘云华 《北方论丛》2007,(6):145-148
与实体中心说所导致的程序工具价值论相反,程序中心说导致了实质正义被贬低的弊端。将公正的程序置于中心地位,只是为了平衡对实体权利的不适当的强调,而不是要放逐实体。程序必须回应实体、向社会开放评价的实体标准。因为实体为程序规定目标、并为程序构筑边界。诚然,程序实体化会带来规范内容的价值冲突和造成对程序的统一性、独立性和完整性冲击的风险。由于现代社会的制度正义取决于整个市民社会的个体觉悟和道德交往,因此,程序实体化所造成的风险的化解途径,在于通过公民教育与民主实践培养发达的公民社会。  相似文献   

15.
程序正义在我国被广泛接受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我国的专制和人治理念过深。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司法改革目标已确定,程序正义是我们司法改革重要链条的一环,必须实现。程序正义面临许多现实难题和困惑,确立程序正义的观念并以此作为审判方式和司法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才能最终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并实现程序正义与国际司法程序正义的接轨。  相似文献   

16.
进行法治国家建设,当前应当特别强化程序法治的思想意识,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惯例,充分尊重人之基本权利,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社会公正与和谐.程序法治是法治应有之义,实施程序法治必须树立程序理念,建立科学正当的程序法律制度,加强司法、执法过程中的程序法治程度.  相似文献   

17.
关保英 《江淮论坛》2011,(6):99-113
行政法中程序地位的认知是一个没有形成共识的问题,从目前学界的主流观点看,应当说程序绝对主义占了上风。然而,随着行政法时代精神的变化,用程序相对主义来取代它似乎更为合理。这既是由行政法中程序相对主义的法哲学基础决定的,也是由其正当价值决定的。基于此,我国行政法治的相关进路必须结合行政程序相对主义的理论,用程序相对主义的精神实质拓展我国行政法治,使行政法治能够受到程序相对主义理念的影响。具体而言,必须将行政程序定位为结构的合理化、结果的效率化;重构行政法治体系;确立行政积极主义;拓展行政自由裁量权。从而使行政执法更有活力和创造力。  相似文献   

18.
刑事侦查程序不仅应当具有致成自由、秩序等的实体性价值 ,而且应当具有独立、中立、平等、参与、科学等程序性价值或者说形式价值。我们在构建公正、科学的现代刑事侦查制度时 ,必须充分关注和考量刑事侦查程序的形式正义性  相似文献   

19.
1982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宪政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这部宪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公民基本权利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然而,可惜的是这部宪法规定的程序性条款却是少之又少。又加上中国历来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程序在维护宪法权威上的贡献并不容乐观。所以宪政的程序机制是不容忽视的。宪政作为一种宪法文化现象,是指以特定价值观念为导向,以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为手段的民主政治形态或过程,当然这种宪政的实施是以宪法为前提的。其中特定价值观念是指符合近、现代宪政发展的基本精神的价值,贯彻人民主权,保障公民权利,把人作为社会发展最终目的的人本主义价值观。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要接受正当性的考验,这种考验必须通过程序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20.
我们选择的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所以,在强制执行程序的设定上也应包括两个方面,即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的程序包括告诫、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声明异议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等阶段。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保全、审查、告诫、执行和救济等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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